孙莹的个人文集
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与展望
孙莹专业号 | 2025-1-23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与粮食和农业密切相关并且对农业生态系统起支撑作用的战略资源。农业生物多样性可为动植物育种和生物医药发展等提供必需的资源,是人类适应气候变化和环境变化的潜在资源。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丰富性和保护与利用程度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关系到粮食安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据初步调查统计,我国有9631个粮食和农业植物物种,590多种家畜、家禽品种类型,1700多种水产类物种,以及食用菌类物种,还有大量栽培作物、养殖动物和微生物的野生近缘物种。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就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保护体系、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体系,并在农业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层面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基本形成了异生境和原生境保护相互补充的保护体系,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农业生物多样性作为战略性资源,国家高度重视其保护与利用的立法工作,先后出台环境保护法、畜牧法、森林法、草原法、种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国家级法律法规,省级立法也在逐步加强。近20年来,我国发布并实施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全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规划》《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从宏观到具体保护目标,农业生物多样性被全方位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农业农村部成立了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办公室、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省级农业农村厅(委、局)也均下设农业环境管理机构,大部分地市(州)和县级农业农村局也设有环保站或设专人从事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国农业生态保护协会等民间机构、农业院校和研究所共同参与了我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合作研究、互访、考察和交流,通过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及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种质资源国际条约》谈判等,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协调机制。

保护和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已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等原生境保护以及种质库和种质圃等异生境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一是将农业生态系统保护纳入生产体系中,通过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以促进生产。2000年,原农业部印发了《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农田生态工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等生态模式的发展,在改良农业生态系统的同时提高生产能力。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强调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发展农业生产,注重保护和建设并重,控制水土流失,实行病虫害综合防治,控制化学污染,充分利用农家肥和种植绿肥作物,建设生态沟渠,同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建立原生境和异生境相结合的农业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在异生境保护方面,已经完成长期库、复份库、中期库、种质圃相结合的国家级作物种质资源异生境保护体系建设,保存340多种作物种质资源达54万份;建立了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离体保护技术体系,收集药用植物离体种质近3万份,创建了药用植物种质迁地保护技术体系;建成家养动物的4个国家活体基因库(家禽),1个国家蜜蜂基因库,1个国家畜禽遗传物质基因库和1个家养动物种质资源长期保存库,保存遗传物质约58.5万份;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方面,建成31个遗传育种中心、84家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820家地方级水产原良种场和35家遗传资源保存分中心。农业微生物资源的保护相对比较分散,9家国家级菌保中心库藏资源总量超22万株,备份320余万份。

在原生境保护方面,为避免物种灭绝建设了水生物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在全国29个省(市、区)的濒危水生物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区域建成53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物种400多种,一批濒危物种如中华鳖、湖北圆吻鲴、胭脂鱼、白甲鱼等得到了有效保护。家养动物的原生境保护是通过在原产地建立保种场和保护区的方式进行活体保存,近20年先后建立了165个国家级畜禽资源保护场和24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65个种公畜站、1209个原良种场,覆盖了全国30个省份。在作物物种及遗传资源保护方面主要是针对农业野生植物开展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截至2023年底,共建设原生境保护点239个。保护物种主要包括野大豆、野生稻等粮油类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具有重要开发利用价值的野生蔬菜、果树、花卉、茶树、药用植物等59个,覆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的驯养驯化,以利用促保护。据估计,目前已驯化栽培的野生植物达1000种以上。野生动物驯养主要解决了人工条件下繁殖和大量生产问题,在客观上人为地保存了濒危物种,减少了因经济需要而滥肆捕杀的风险。对扬子鳄、“长江三鲟”、白暨豚等的人工繁殖研究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利用长江故道封闭水域引入或放养“四大家鱼”“长江三鲟”等水生动物,达到保存水生物种的目的。

发展趋势与展望

目前,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已从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层面开展保护逐步转变为保护与利用并举、以利用促保护的过渡阶段,强调以生态系统方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产生活、人类健康、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等综合考量。因此,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是目前生物多样性发展的总体趋势。通过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从而避免先破坏后保护,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发展得以同步进行。

我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取得显著效果,但农业生态系统恶化、生物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目前,中央各部门以及各级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全方位开展与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工作,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正逐步步入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未来,农业生态系统保护的重点在农田与种植系统、湿地与农区及其他野生生态系统、内陆及海洋渔业系统等几个方面。在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方面,要建立调查收集、异生境保护、原生境保护、监测预警和创新利用相结合的保护网络,解决以往保护利用相互脱节的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应根据202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要求,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育种的同时,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我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还处于初步阶段,最为重要的是要将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政策、规划、计划之中。各类宣传媒体是农业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核心力量,担负着提高全民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意识的重任,要充分发挥媒体传播的重大作用,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可持续利用的远大前景,让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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